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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6 数据编号: 556494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鹤岗市惠生供水供热有限公司智慧供热节能改造项目公告





鹤岗市惠生供水供热有限公司智慧供热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鹤城执法函[2023]13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鹤岗市惠生供水供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哈尔滨洽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岗市惠生供水供热有限公司智慧供热节能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城区。
2.3建设规模:建设1个智慧供热管理平台,可视化集控中心,升级及改造智慧供热换热站97座。涉及供热总面积1115.02万㎡,其中南部热网供热面积470.66万㎡,北部热网供热面积644.36万㎡。二网试点安装调节阀和室温采集器。
2.4招标控制价:11362889.22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29日。(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系统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材料采购、试运行、技术培训、指导运行、售后服务、竣工验收、至质保期内维保等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使智慧供热系统的评定水平达到《黑龙江省城镇智慧供热技术规程》db23/t2745-2020中规定的中级智能水平。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4年02月-2024年04月,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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