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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6 数据编号: 556683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兴山县古夫河山洪沟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古夫河山洪沟治理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4]4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本工程位于兴山县古夫镇。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其中建筑工程:K0+000-K0+397段:右岸新建C20混凝土衡重式挡土墙293m,预制阶梯式护坡271.50m,河床疏浚297m,场坪回填(利用料)88964.16m3;K0+414-K0+801段:新建脚槽+格构梁护坡416m,绿化带416m,2米宽步道416m;K0+818-K1+251段:左岸新建C20混凝土衡重式挡土墙+预制阶梯式护坡439m,439m彩色透水混凝土及仿汉白玉栏杆,24m长箱涵1座,绿化带439m;K1+271-K1+535段:左岸新建C20混凝土衡重式挡土墙+预制阶梯式护坡256m,河床疏浚264m,绿化带256m;K1+535-K1+759段:左岸新建C20混凝土衡重式挡土墙+预制阶梯式护坡218m,河床疏浚224m,绿化带218m。其中环境保护工程包含饮用水保护、环境监测、环保仪器设备及安装工程、环境保护临时措施。其中水土保持工程包含矩形排水沟、沉砂池及植物措施撒播草籽等内容。
2.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澄清答疑时公布。
2.4建设地点:兴山县古夫镇。
2.5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证)(分别对应的为A证、B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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