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钢正商•御湖宽境地热能供暖建设运营项目
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本项目合同条款增加如下内容:
1、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出勤不少于 22 天, 不足 22 天的,每少一天将承担每天1000元的违约金,每月累计缺勤超过 5 天的,将承担每天5000元的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或者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以上人员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无论何种原因(不可抗力除外)更换项目经理,须承担50万元/次的违约金。以上考核经甲方和监理认可后即可执行,从乙方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天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并承担上述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