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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6 数据编号: 5571017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广西关于2024年大湾镇必祝村饮水工程(管材部分)的质疑答复函


关于2024年大湾镇必祝村饮水工程(管材部分)的质疑答复函
 
广西骏焱诚科技有限公司:
我集团于2024年4月24日收到贵公司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关于2024年大湾镇必祝村饮水工程(管材部分)(编号:GGZC2024-C1-50052-YZLZ)项目有关问题的质疑函,我集团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即刻将该质疑函报采购单位,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贵公司质疑函中所提出质疑事项1“本项目采购文件设置了核心产品”的答复:
为保证各供应商充分竞争,本项目参考财政部令第87号文件立法精神设置了核心产品,法律法规并未禁止竞争性磋商方式设置核心产品,财政部国库司在咨询答复中明确表示“货物类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确定核心产品,但不是强制性要求”。故本项质疑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质疑事项1不成立。
二、针对贵公司质疑函中所提出质疑事项2“在售后服务要求中出现免费的要求”的答复:
我集团将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内容,具体详见更正公告。
三、针对贵公司质疑函中所提出质疑事项3“商务信誉分:2、供应商或所投货物生产厂家获得节水产品认证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本项目采购的所有产品属于管材类的,没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列出的品目,故要求供应商或所投货物生产厂家获得节水产品认证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答复:
我集团将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内容,具体详见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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