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醴陵市枫林花桥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醴陵市枫林花桥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株洲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株水办函【2023】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醴陵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醴陵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湖南省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醴陵市枫林花桥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 ;
2.2建设地点: 醴陵市境内 ;
2.3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共涉及水土流失面积 2132.35h㎡,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35.89h㎡,水土流失治理度95.47%。主要治理措施:水土保持林29.64h㎡、经果林31.29h㎡、封禁治理1974.96h㎡;小型水利水保工程 77处(其中蓄水池10座、沉砂池31口、山塘整修5座、生产道路6.874km/9条、排灌沟渠1.07km/2条、截排水沟9.182km/10条、人工湿地1.13 h㎡/5处、农田生态沟5.147km/5条)、高效低毒农药施用面积1835.88h㎡,村庄绿化美化1处、标志牌183 块;河道治理长度1600m,其中护岸工程3200m,沟道清淤1600m3等,本次招标金额为770.9061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范围:湖南省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醴陵市枫林花桥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水利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设计要求和合格标准及 以上。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 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投标人近5年内(指2019年0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385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
注: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应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且一般按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50%。类似业绩相关指标应当按如下要求设定:水利工程招标项目按项目本身特点选择采用单项合同额、堤渠等级、水库等级、排灌装机容量、坝高、水电站总装机容量、泵站总装机容量、水工隧洞洞径、堤防级别、水闸过闸流量等指标中的1~2 项。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 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 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 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信誉:
3.9.1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 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 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 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 台黑名单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 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 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9.2 投标人未被列入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3.10 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株政办发〔2024〕2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1);□综合评估法
(2)。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28日09时00分(北 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工程建设—水利水 电—招标/资审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 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 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水利水电—答疑/补充通知”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 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 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的发布情况。
6.3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 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 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 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 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5月 28日0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 30 分钟内。请投标人 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 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 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醴陵市水利局,电话:0731-23226077。
10. 特别提示
10.1 本项目招标文件系按《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 4 〔2021〕17号)、《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株政办发〔2024〕2号)的要求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