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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6 数据编号: 5620165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内蒙古中煤集团集中采购(1)安太堡2×350MW低热值煤热电新建工程烟气脱硫EPC总承包(2)图克厂区全厂VOCs治理项目(3)赵石畔煤矿矿井项目井下水处理工程(4)纳林河新增煤炭储运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
询价书编码:XJ2024050636

一、项目及标段名称:
集中采购:
(1)中煤平朔安太堡2×350MW低热值煤热电新建工程烟气脱硫EPC总承包项目
(2)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图克厂区全厂VOCs治理项目生物除臭标段EPC总承包工程
(3)榆横矿区赵石畔煤矿矿井项目井下水处理工程
(4)纳林河新增煤炭储运系统项目
普通电力电缆增补邀请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
详见第二章采购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请各报价单位严格按照响应文件资格要求谨慎提交资料。若各报价单位资料提供不足导致报价单位报名审核不通过,我方不予承担责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以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参加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付款方式(按各项目付款方式分别签订合同并结算):
(1)中煤平朔安太堡2×350MW低热值煤热电新建工程烟气脱硫EPC总承包项目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费的10%作为预付款(乙方需提供金额为设备总价款10%的收据);
2、设备具备发货条件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费20%的发货款(乙方需提供该设备生产检验合格证明,收据);
3、设备运抵项目现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相应设备合同金额30%(乙方需提供现场设备验收单、设备总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据);
4、设备安装完成,现场单机调试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乙方设备款的10%。(乙方需提供现场设备安装验收单、收据);
5、设备通过168h试运行,性能验收合格并达标,考核后并且交工资料移交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相应设备合同金额20%(乙方需提供现场设备验收单、收据);
6、剩余设备合同金额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支付(乙方需提供现场设备质保金审批单、收据)。质保期:质保期为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十二个月。
(2)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图克厂区全厂VOCs治理项目生物除臭标段EPC总承包工程
1.签订采购合同并生效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收据);
2.设备、材料运抵现场并提交合同要求的电子版全套制造文件、说明书及证书等设备资料,经检验合格的,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乙方需提供上述文件以及设备到货款审批表、收据、全额增值税发票);
3.工程竣工完成、性能考核合格、结算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资料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7%(乙方需提供设备验收款审批表、收据);
4.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进行支付(乙方需提供质保金审批表、收据)。质保期:中交后18个月或性能考核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的时间为准。
(3)榆横矿区赵石畔煤矿矿井项目井下水处理工程
1.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完成,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收据后,支付设备总价款的10%(乙方需提供金额为设备总价款10%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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