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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8 数据编号: 563872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涿州市2023年农村江水置换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公告

涿州市2023年农村江水置换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涿州市2023年农村江水置换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已由 涿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涿发改投资[2023]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涿州市水利局 ,招标人为:   涿州市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该工程为涿州市7个乡镇8个配水站范围内的34家用水户铺设供水管道,以及为涿州文化康养新区ABC单元预留接口,共铺设PE管道14.63公里、球墨铸铁管道1.62公里,新建排气井35座、检修井16座、检排井10座、水表井 14 座、水表排气井 20 座,安装水表 34 块。
2.2建设地点:涿州市东城坊镇、义和庄镇、码头镇、东仙坡镇、孙庄乡、高官庄镇、百尺竿镇7个乡镇的 34 家用水户以及涿州文化康养新区 ABC 单元。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含专项设计)及相关服务、批复的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
2.6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
(4)本项目存在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4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6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包意向书(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3.2.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单位;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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