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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11 数据编号: 5674267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重庆市荣昌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市荣昌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市荣昌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出补遗,具体内容如下:
一、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第16条:16.本项目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和全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提交书面说明;投标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低于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对所涉及的清单项逐项提交低于 85%的合理书面说明(人、材、机及耗量等)并逐项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对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二、因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第16条后,该3.2投标报价中的相应序号按顺序自动递升。
三、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1.1投标函部分中第
(5)、
(6)条及3.1.1.2经济部分中第
(2)条:
(5)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5%的书面说明(如有)
(6)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5%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2)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与投标报价清单(低于清单最高限价 85%)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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