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镇级新田厂更新磁悬浮鼓风机项目公告
镇级新田厂更新磁悬浮鼓风机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镇级新田厂更新磁悬浮鼓风机,比选人为重庆市万州区镇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更新改造,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采购内容:更新一台磁悬浮风机,磁悬浮高效节能风机功率22kw,压力60kpa,流量15m3/min,型号按国家标准电机的型号设计制作风机自带500HZ高频变频器自动调节使用范围调整功率大小包含箱体、风机部分 高速永磁同步电机、轴承、冷却系统等。
2.2供货期限:30日历天
2.3交货地点:重庆市万州区镇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田污水处理厂
2.4比选范围:更新一台磁悬浮风机。详见方案、招标文件及答疑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需承诺拟派的项目实施人员在服务期间应遵守国家、行业规定及比选人公司管理制度,若由投标人作业引发的一切安全、环保事故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比选人无关,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3.3质保期:2年,货到验收合格后比选人一次性支付投标人结算金额的95%,剩余5%待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3.4供货质量:投标人必须确保所供货物为全新,原装正品产品,且随货物到场一并提供
该货物的合格证。(提供承诺函并盖鲜章)。
3.5业绩要求:提供一份近两年(2022年7月1日至比选截止时间)与本项目相关(类似鼓风机供货或安装业绩)的已完成的金额为20万元及以上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6比选人在支付货款前,投标人须提供相应额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比选人可以拒绝支付货款。(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3.7 由于本项目涉及重要生产设备,具有一定特殊性,为避免发生环保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到现场进行踏勘,并将踏勘证明资料需装入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比选人签字盖章的的踏勘证明资料)踏勘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3983692464 。
3.8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备投标产品鼓风机的生产企业对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书(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