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综合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综合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综合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一部分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以南审批投资审字﹝2023﹞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南宫市财政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段芦头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试验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以下部分内容:东环路(工业二街-青年街)污水管网及路面修复工程1146.298米、迎泽路(朝阳街-青年街)雨污管网及路面修复工程1260.112米、振兴街(迎泽路-钢铁路)雨污管网及路面修复工程826.715米、奋进路(工业一街-青年街)便道提升工程1510.984米、工业三街(永信路-永诚路)便道提升工程1217.066米、永诚路(工业一街-青年街)便道提升工程1628.974米、工业一街-永信路雨水管网工程1158.96m、朝阳街(凤翔路-工盛路)污水管网工程(北侧)1037.99m。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3743.209234万元。
2.1.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5计划工期:376日历天。
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