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市文安县赵王新河防洪整治项目应急供电保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文安县赵王新河防洪整治项目应急供电保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安县赵王新河防洪整治项目应急供电保障工程已由文安县行政审批局以文审批招核〔2024〕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文安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文安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文安县史各庄镇杨庄子村、兴隆宫镇兴隆宫村兴祖线西侧、店子干渠南。
2.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有效保障文安县赵王新河防洪整治项目应急供电需求,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本项目施工内容包括1、文安县史各庄镇杨庄子小区外线工程2、文安县兴隆宫镇兴隆宫小区外线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3799113.04元2.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1月13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具有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1年,则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1.4信誉要求: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