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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28 数据编号: 705193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淮安市城乡雨污水工程整治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湖县乡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项目已由淮安金湖县发展改革委以《关于金湖县乡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发改投资复【2024】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城乡雨污水工程整治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金湖县。
2.1.2招标范围:为缓解片区内涝,提升雨污水管网运行能力,对片区易涝点进行整治(排涝通道建设),建设与改造老旧雨污水管网,管径为DN300-DN2000,其中管径为DN2000的管道采用顶管施工。(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7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2质量标准: 合格 。
2.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签约合同价款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80%(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即可申请付款80%);送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8%(保留2%质量保修金),达到保修期限即可申请退还保修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壹级资质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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