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小区老旧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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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项目编号:szsg1000g241204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鹤岗市小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鹤发改投资〔2024]6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岗市市政基础设施管护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和地方政府配套,招标人为鹤岗市市政基础设施管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鹤岗市小区老旧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
2.2建设地点:鹤岗市城区。
2.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改造老旧小区供水管线共27211 米,设计管径 dn20-dn200。改造水表井(箱)646座(个),其中室内水表箱 391个,室外水表井 255 座等。
2.4全过程工程管理服务期限:516日历天(注:上述服务期限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服务期限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黑龙江省鹤岗市小区老旧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具体要求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1)项目管理:施工图设计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其他管理等。
(2)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2,190,700.00元;其中项目管理费:1,166,800.00元,监理费:1,023,9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需包含市政公用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范围)并提供备案网页截图(http://www.tzxm.gov.cn/)。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 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3监理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09月至2024年11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现场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3.3.1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具体要求,人员应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本项目的实际要求,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相关专业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管理人员。
3.3.2现场监理机构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最低配备标准5人,其中:
①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