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滨区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智慧抄表服务系统建设(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汉滨区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智慧抄表服务系统建设(一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W-AK-CG-202425
项目名称:汉滨区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智慧抄表服务系统建设(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68800.00元
最高限价:1368800.00元
采购需求:智慧抄表服务系统建设(一期),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90 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