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利通区金积镇郝渠村人居环境整治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利通区金积镇郝渠村人居环境整治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投标报名表及营业执照PDF版(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Jqd20230123@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D-2024-52
项目名称:利通区金积镇郝渠村人居环境整治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4.06056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4.06056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利通区金积镇郝渠村人居环境整治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新建宽度为5米的混凝土道路835米,宽度为4米的混凝土道路453米,宽度为3.5米的混凝土道路1206米; 新建混凝土道牙1081米、面包砖铺装4366平方米、挡墙460米、混凝土树池181个;拆除并新建平桥5座、涵洞10座,D=1.2米渠道60米,D=0.4米渠道40米,拆除原有混凝土7470平方米。铺设DN300PE双壁波纹排水管1765米、DN150HDPE入户排水管2000米、DN75聚乙烯管(PE100)排水压力管541米,新建中800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检查井75座,中800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沉泥井17座,1500*1500闸阀井1座,规格为40立方米/天的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安装DN75鸭嘴阀1个等.新建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出《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