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利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选聘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机构的比选公告
一、服务背景及内容
(一)服务背景
经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将原股东持有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的国有权益无偿划转调整至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海南省水利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关于宝来公司国有资本金投入形成的权益已经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琼97民终2718号)判决确认国有资金投资7735.13万元,同时确定了国有出资人股东身份。判决已生效,但至今对国有权益形成的股权及占比未确认落实,后续需继续推进确认国有资本金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及在宝来公司中的占比、以及涉及宝来公司各股东股权比例的重新确定、调整,股东变更登记等事宜。
(二)服务内容
为公司对宝来公司国有权益形成的相应股权及股比确定、宝来公司股东股权调整、股东变更登记等事宜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包含非诉与诉讼阶段,其中诉讼阶段(含一审、二审、再审、抗诉及本案确定国有股权股比、股东变更登记终结的所需所有阶段)。
二、参选人资格条件(具体以比选文件为准)
(一)参选人须在海南省内注册的机构或在海南省内注册的分支机构,在海口市内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固定的从业人员(提供有效的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