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镇人民政府千家镇奋跃村修建灌溉水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ZRHN-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千家镇奋跃村修建灌溉水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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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提供注册证书、2024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3.7、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或提供截图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3.9、信誉要求:
(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