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定安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定安县龙州河三滩村段、新联村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定安县龙州河三滩村段、新联村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大英山东一路8号国瑞城名仕苑4号楼2单元2层2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6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JY2025【12】
项目名称:定安县龙州河三滩村段、新联村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08754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08754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项目概况:对龙州河三滩段堤防栏杆拆除重建(长220m),龙州河新联村段护坡修复(长30m),龙州河山内村至南渡江入江口段0+650、0+800桩号处护坡修复(长6m),龙州河上屯村段码头2#平台水毁修复(长15m)。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的相应等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相应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证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函】。
(2)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
(3)信誉要求: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的行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2日 至 2025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大英山东一路8号国瑞城名仕苑4号楼2单元2层201房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需含项目名称且注明委托事项)、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6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