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工程监理二标段招标公告
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工程监理(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商储公司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中国石化计项〔202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50%,企业自筹5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工程监理(二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天津港南疆港区的石化仓储工业区内。
2.2标段划分:3个标段。
2.3计划工期:548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一标段:743万元(不含税);
二标段:616万元(不含税);
三标段:570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工程(不含地基预处理)中新建罐组四(4座10万立方米浮顶原油储罐)和罐组五(4座10万立方米浮顶原油储罐),罐组
四、五围堰内所有相关配套工程,以及泡沫站3、现场机柜室1、事故池(10万平方米)、雨水监控及清净雨水提升泵站等工程的详细勘察、设计、施工及验收、缺陷责任期、保修等阶段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
二标段: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工程(不含地基预处理)中新建罐组六(4座10万立方米浮顶原油储罐)和罐组七(4座10万立方米浮顶原油储罐)、罐组六和罐组七围堰内所有相关配套工程,以及泡沫站4、含油污水提升泵站1、现场机柜室2、10kV变电所2、危废暂存间、危险化学品仓库、供电线路等内容的详细勘察、设计、施工及验收、缺陷责任期、保修等阶段的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
三标段: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工程(不含地基预处理)中新建罐组八(4座10万立方米浮顶原油储罐)、罐组八围堰内所有相关配套工程;罐组围堰外配套工程(包括:泡沫站2、10kV变电所、库区围墙大门、控制中心、污水回用设施、生活污水提升泵站2、站控中心、化验室、消防泵站、东七路拆除,各罐组围堰外系统管带、地管、总图运输、以及除
一、二标段承包范围外的其他施工内容等内容)的详细勘察、设计、施工及验收、缺陷责任期、保修等阶段的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 。
2.5.1投标标段:投标人可任意选择1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或煤化工或天然气化工装置工程的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额≥400万元),或石油化工储罐工程(单罐罐容≥10万m3)的监理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