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泽翔供热有限公司诉银川市城市管理局未按约定履行拆除锅炉征收补贴协议案件律师诉讼代理...
项目概况
银川泽翔供热有限公司诉银川市城市管理局未按约定履行拆除锅炉征收补贴协议案件律师诉讼代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C-2025-03/ZC-03
项目名称:银川泽翔供热有限公司诉银川市城市管理局未按约定履行拆除锅炉征收补贴协议案件律师诉讼代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