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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3-17 数据编号: 7788296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吉林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串湖及北郊污水处理厂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涉铁部分勘察、施工图设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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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串湖及北郊污水处理厂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涉铁部分勘察、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WHY2025-022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5年市本级第一批项目—串湖及北郊污水处理厂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3]2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及企业自筹、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串湖及北郊污水处理厂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涉铁部分勘察、施工图设计
2.2项目概况:下穿京哈线、长白线、京哈高速线铁路中水管线防护涵3处。
2.3招标范围: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物探、基坑支护及降水措施、项目勘察设计阶段航拍图(不另计费)等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图纸)等。
2.4项目地点:长春市内。
2.5服务期限:中标后15日内完成勘察、测量、物探,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2.6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及节能、环保、绿色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
3.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Ⅱ)级及以上资质;
注:
(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5人员要求:
(1)总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总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与设计类型相对应的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作为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相关证明,以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担任(提供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2)勘察负责人:拟派出的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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