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东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现代煤化工产业绿电园区2024年二、三期复合光伏项目330千伏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宁东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现代煤化工产业绿电园区2024年
二、三期复合光伏项目330千伏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1-640900-04-01-304760、2411-640900-04-01-97306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宁东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夏宁东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现代煤化工产业绿电园区2024年二期540MW、三期540MW复合光伏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境内,升压站站址位于灵武市宁东镇永利村境内,其北侧1.1km为省道307盐中线,采用35kV集电线路送至配套建设的330kV升压站,通过330KV输电线路送至银川东750KV变电站。
2.2 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境内
2.3 招标范围
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次招标共计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宁夏宁东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现代煤化工产业绿电园区2024年
二、三期复合光伏项目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工程内容:新建1座330kV升压站及所属工程,以1回330kV线路接入银川东750kV变电站。
其中,新建约9.5km线路(其中约8km为架空线路;约1.5km为国能塔基及线路,后期根据施工方案确定线路施工方式),利用国能已建双回路预留段约23.5km,并网线路接入银川东变330千伏北起第7串,全长约33km,330kV升压站及输电线路严格按国家电网宁夏公司相关标准建设。
本工程为施工总承包(EPC)工程,不论本招标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前期服务、勘察设计、施工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及安装、竣工投产、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2.3.1 项目前期服务
办理工程开工所必须的全部相关合规性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勘测定界、土地复垦、林草许可、环境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三同时、社会稳定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产压覆等升压站场区涉及的全部专题报告的编制、审查、评审及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等工作,以上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工程范围内所需的农网线路及弱电线路的拆迁及改建、设施搬迁及恢复,补偿及协调等相关费用由投标方负责(上述范围不包含行政部门缴纳的升压站及线路范围内的林草地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复垦保证金、塔基土地补偿费及临时施工便道土地补偿费、耕地占用税、建设期城镇土地使用税、建设用地土地划拨费);负责施工临时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协调工作;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能监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工作、宁夏电力质量监督中心、宁东质检站按照规定工程阶段进行质监,并取得相应报告及转序通知书、并网通知书,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协调及验收等相关费用;负责办理本标段道路、通讯、电气、铁路、用水等施工中断协调手续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完成临时用地(送出线路、临建、施工道路等)的设计及报批工作,取得临时用地批复及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划拨用地手续,按照宁夏电网并网要求完成安稳性报告、并网前多场站短路比计算。
2.3.2 勘测设计工作范围
本项目全部工程的工程设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升压站及线路地形图测绘、地质勘察(地质初勘、地质详勘)、气象水文勘察、初步设计、执行概算、初设评审、技术规范书、消防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材料清单编制)、施工图相关审查、竣工图及竣工报告、设计总结报告编制;所有设计必须满足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并网调度的要求。
总体设计、站区总体规划、站区总平面布置及竖向布置、建筑规模及结构(包括综合楼、综合水泵房、库房、危废品库、车棚等建构筑物、观景台展厅)、站址区域概括、进站道路及交通运输、进出线走廊、电气主接线设计、电气总平面布置及配电装置、电气二次设计、330kV预制舱、设备选型设计、建筑结构水暖电设计、电力电量平衡计算、接入系统设计复合、导线截面选择、潮流校核计算、稳定计算、短路电流计算、无功补偿计算等针对本项目各项专题研究等。
升压站场区及线路各阶段的设计还包括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防洪及排洪、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消防系统、土地复垦、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性评价、职业健康、社会稳定性评估、全站防雷接地设计、集中运维系统及接口、智能安防系统(含门禁及视频监控)、节能措施等为满足工程验收要求的相关专题专项设计;按照设计规划绘制总平面布置图、效果图;各设计阶段文件编制深度应分别满足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业主要求的其他设计,并配合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并通过政府及相关部门、电网、招标人、监理单位的各项审查、验收、备案、文件归档等;负责各类设计交底、设计审查等工作;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办理;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按照政府审图中心完成变电站规划总平面布置图、效果图绘制及审核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本项目整体设计、协调、服务(含现场服务);负责组织召开设计技术方面协调会议、参加启动验收委员会等工程实施期间的有关会议;负责取得工程设计中所需的其它未尽协议。
初步设计文件应通过专业设计审查单位审定,设计审查单位的确定需经过招标人同意,相关审查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最终项目设计方案以审定的初步设计收口版为准。合同签订后,投标人立即开展初步设计工作,10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初步设计文件(初步概算书),评审后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修编。
2.3.3 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
投标人应根据本合同和适用法律的规定负责采购本项目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330kV升压站一次、二次设备采购(包括二期35kV线路进线间隔、三期35kV线路进线间隔):主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GIS设备、开关柜、无功补偿装置、接地变柜、站用变柜、母线、站用电源(包括备用电源)等;送出线路及间隔:杆塔及基础、导线和地线、通信设备如OPGW、绝缘子及金具等,备用电源等;控制设备: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通信设备包括站内通信设备、与调度及上送国家电网控制后台通信设备等;消防设备:包括综合楼、综合水泵房、库房、危废品库、车棚、预制舱、主变设备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消防设施等;智能设备:智能安防系统、集中运维系统(含光伏区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探测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等;测量设备:各种测量仪表、传感器等,电缆包括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等;综合楼建筑:调度、办公、水暖电材料的等满足人员生活、办公等所有设备设备的采购;保护及自动化设备:五防系统、电能质量在线监测、继电保护、功率预测、安全自动控制系统、环境监测、AGC控制装置、AVC控制装置、宽频振荡和同步相量控制等;站用电系统设备:包括直流电源、蓄电池、不停电电源、交直流配电系统等;其他材料:建筑材料、接地材料、绝缘材料,设备与自身设备及其他设备间所有连接材料,投标人负责设备材料的施工损耗;临建:包括建设方、监理方、升压站施工单位及设计院驻场代表办公区、生活区的建设;其他设备:观景台展厅、车棚及充电桩、电子脉冲围栏系统,按照国标《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光伏发电站安全规程》要求提供设备设施标识牌、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宣传标语、宣传牌、道路指示牌,绝缘工器具、办公自动化,预埋件、防雷接地、通讯等设备。
投标方根据750kV变电站接入相关要求购置所需一次设备和二次设备,按照750kV变电站完成并网测试相关试验,并承担上述所有费用。
2.3.4 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及工器具按照中标价的1‰配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2.3.5 施工、安装范围
负责土建施工、电气安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