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海原县2025年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海原县2025年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2025年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海原县2025年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可研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2025〕59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5824万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筹措解决(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招标编号:NXZX-2025-018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海原县城东南片区。用地范围和规模由自然资源部门具体确定。
2.3 建设规模:排水管网:新建d10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21米,改造d400-6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2063米,新建d1000钢筋混凝土雨水主管道173米,改造d300-8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6294米。
燃气管网:改造dn160-250PE燃气低压管线6280米。
供水管网:改造dn160-315PE供水管5815米。
供热管网:改造DN250-300直埋式预制保温钢管6856米;改造镀锌钢管室内采暖管道长度4508米;改造换热站2个,更换设备39台(套)。并对管沟开挖的路面进行恢复。
2.4 标段划分:本次共划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海原县2025年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勘察;
二标段:海原县2025年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设计(市政地下管网部分);
三标段:海原县2025年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设计(改造换热站及配套供热管网部分)。
2.5 勘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本项目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