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北大湖家园人居环境改造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北大湖家园人居环境改造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S20250310FJSZ01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大湖家园人居环境改造项目(二期),已由吉林市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北大湖家园人居环境改造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吉冰雪发改字[2025]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吉林市北创冰雪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对北大湖家园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节点民宿改造13套;改建停车场418.62平方米;主路拓宽193.89平方米;道路边石1453.98米:绿篱1500米;自来水泵房改造64平方米;污水管线更新100米;村屯道路路面改善29756.45 平方米;改建钢混桥梁1座;生态石护坡 715.87 米;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2.2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北大湖镇南沟村。
2.3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2025年05月07日-2025年12月30日,共237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针对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设计服务;施工准备、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验收、移交、备案及质保期的保修等。
2.5项目总投资:项目概算约为人民币1402.89万元(其中,勘察费为10.74万元;设计费为49.92万元,工程费(含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为1342.23万元)
2.6质量标准:
(1)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及以上勘察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勘察部分: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设计部分: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