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八所镇人民政府关于八所镇皇宁村道路硬化项目监理单位选聘的公告
八所镇人民政府
关于八所镇皇宁村道路硬化项目监理单位选聘的公告
为做好我镇建设的八所镇皇宁村道路硬化项目的工作,现需选聘项目监理单位。根据《东方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府〔2024〕47号)的规定,因本工程监理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现依法依规对本工程的监理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项目名称:八所镇皇宁村道路硬化项目。
二、工程概况
拟建设村道路A、B段共两条,共计3622.6㎡,所有新建道路(住户门口处)硬化面积合计42㎡,提升原有污水井盖19座,喇叭口硬化10㎡。
三、招标范围
八所镇皇宁村道路硬化项目监理单位。
四、招标控制价
项目监理费为:?25202.89 元。投标单位根据控制价进行下浮报价(下浮率0-10%)。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资质,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
5.2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