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关于遴选琼海市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灾后修复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关于遴选琼海市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灾后修复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为了加快推进琼海市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灾后修复项目建设实施,我单位拟对该项目公开遴选招标代理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琼海市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灾后修复项目
二、项目概况:
琼海市217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灾后修复:彬村山华侨农场、博鳌镇、会山镇、嘉积镇、龙江镇、石壁镇、塔洋镇、潭门镇、万泉镇、阳江镇、长坡镇、中原镇共11个乡镇及1个华侨农场辖下的共217座农村污水处理站点修复。
三、服务内容
开展本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工作。
四、报名事宜
(一)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备案通过(提供相关网站已备案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