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栾川县伊河上游(石庙至西河桥)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电力线路迁建工程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栾川县伊河上游(石庙至西河桥)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电力线路迁建工程(项目代码:2404-410324-04-01-966635)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复实施,招标人为洛阳伊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加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沃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伊河上游(石庙至西河桥)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电力线路迁建工程(项目代码:2404-410324-04-01-966635)2、项目编号:栾川工施招标(2025)0031号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加自筹资金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120.25万元; 注:招标控制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栾川县伊河上游(石庙至西河桥)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电力线路迁建工程(项目代码:2404-410324-04-01-966635),该项目位于栾川县,施工范围涉及栾川乡及石庙镇,主要施工内容:高低压电缆敷设、箱式变压器安装,低压电缆分支箱、避雷器、高低压环网柜安装,高低压线路及临时高压线路架设,旧线及水泥杆临时迁建。
6、建设地点:栾川县伊河上游(石庙至西河桥)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注: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