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乐东县沿海精神病院综合楼及配套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乐东县沿海精神病院综合楼及配套项目设计(项目编号:ldzw20250422004)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4-22 17: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东县沿海精神病院综合楼及配套项目设计(项目编号:ldzw20250422004)已由乐东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乐发审立字(2024)17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乐东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莺歌海镇莺歌海卫生院院区内
2.2项目内容及规模:莺歌海卫生院总用地面积约11669.11m2,总建筑面积约11519.85m2,其中已建建筑总建筑面积为3929.13m2,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为7590.72m2。本项目拟在院内现有用地上新建1栋地上5层地下1层精神病住院综合楼6674.47m2和1栋地上3层医技楼812.22m2,建筑结构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采用装配式建造。并配套相应的医疗设施及设备,以及建筑给排水、污水处理、电气、消防、绿化等公共工程的建设,同时对院内现有建筑进行更新维护和公共系统统一管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主体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工程,并购置相配套的医疗设施及设备。。招标控制价1,262,8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乐东县沿海精神病院综合楼及配套项目设计;标段编号: ldzw20250422004001;标段类型: 设计;控制价:12628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符合现行国家、地区及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合格。
①、招标控制价:1262800.00元;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区及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