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怀柔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怀柔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 已由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怀柔发改(审)〔2020〕1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京怀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北咨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怀柔区庙城镇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总设计规模为17.5万吨/日。总建筑面积约24606.58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60319.22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095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装饰装修、工艺、电气、管线、室外、绿化等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2.5 其他 本工程按照评定分离模式开展招标工作。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 具有近5年已竣工且验收合格的污水处理规模2万吨/日及以上或合同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施工安全风险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