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怀柔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怀柔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 已由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怀柔发改(审)〔2020〕1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京怀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怀柔区庙城镇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总设计规模为17.5万吨/日。总建筑面积约24606.58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60319.22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1095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装饰装修、工艺、电气、管线、室外、绿化等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监理服务工作。
2.6 其他 本工程按照评定分离模式开展招标工作。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具有近5年已竣工且验收合格的建安工程费10000万元及以上或合同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5. 资格预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