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贺兰山-牛首山风口)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中宁县项目(十三标段)、(十四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贺兰山-牛首山风口)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中宁县项目(十三至十四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贺兰山-牛首山风口)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中宁县项目(项目名称)己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贺兰山-牛首山风口)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中宁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中宁发改审发[2025]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林业和草原局,估算投资7002.1万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宁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己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中宁县余丁乡、石空镇、大战场镇、新堡镇、喊叫水乡、徐套乡境内。
2.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该工程规划实施总面积24.5万亩:其中沙化土地综合治理1万亩,非沙化土地营造林23.5万亩。(1)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采取草方格、围栏、撒播灌草等措施完成封沙育林育草1万亩。(2)非沙化土地营造林:采取人工点播灌草、施肥和围栏等措施完成人工种草0.5万亩;采取人工点播灌草、人工撒播灌草、施肥、围栏等措施完成封山育林育草23万亩。
2.3计划工期:工程施工建设工期:180日历天;管护期限为2026年1月-2026年12月。
2.4合同估算价:一标段:594万元,二标段:279万元,三标段392.万元,四标段279万元,五标段285万元;六标段:466万元;七标段:246万元;八标段:349万元;九标段:394万元;十标段:263万元;十一标段:307万元;十二标段:331万元;十三标段:374万元;十四标段:259万元;十五标段:360万元;十六标段:422万元。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十六个标段:
一标段:建设地点位于项目区位于中宁县大战场镇、新堡镇,草方格+人工撒播灌草实施面积325亩、人工撒播灌草+围栏封育实施面积9675亩、人工种草实施面积3150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建设地点位于项目区位于中宁县新堡镇,人工点播灌草+围栏封育实施面积1691亩、围栏封育实施面积18088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建设地点位于项目区位于中宁县新堡镇,人工点播灌草+围栏封育实施面积5723亩、围栏封育实施面积5498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标段:建设地点位于项目区位于中宁县徐套乡,围栏封育实施面积19500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标段:建设地点位于项目区位于中宁县喊叫水乡、徐套乡,人工种草实施面积1850亩、围栏封育实施面积9400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标段:建设地点位于项目区位于中宁县余丁乡,人工撒播灌草+围栏封育实施面积10292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七标段:建设地点位于项目区位于中宁县余丁乡,人工点播灌草+围栏封育实施面积1050亩、围栏封育实施面积16173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八标段:建设地点位于项目区位于中宁县余丁乡,人工撒播灌草+围栏封育实施面积5528亩、围栏封育实施面积3336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标段:建设地点位于项目区位于中宁县余丁乡,人工撒播灌草+围栏封育实施面积6962亩、围栏封育实施面积2702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