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招标补疑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5-4-24 数据编号: 8104003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房建公寓段光新路给水泵房设备改造招标变更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房建公寓段光新路给水泵房设备改造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5-5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房建公寓段光新路给水泵房设备改造招标人为上局-上海房建公寓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新路给水泵房设备改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基本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若投标单位为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出具授权代理证明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授权链上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2.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产品近3年(2022年至今)不少于2份国内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及对应的最终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的证明材料。
3.履约信用:不接受2023年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2023年至今被国铁集团纳入过“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共3张截图)。 
4.其他要求: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5.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