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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24 数据编号: 8104374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吉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工程项目监理公告

招标编号:JLFL2025-04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工程项目已由长春经开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关于华能九台电厂至经开南区供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长经经科审字【2025】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工程项目监理;
2.2 招标范围:2025年工程项目监理
2.3工程项目预算:约7514万元。(涉及专项债和特别国债项目,最终金额按照申请专项债,特别国债下放金额而定);
2.4 项目地点:长春经开供热集团辖区;
2.5 招标内容:对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5年热力外网、换热站新建、改造工程;热源厂(锅炉房)及其他工程项目监理(总费用7514万元,新建、大修技改项目:1899万元(含设备采购类项目),华能九台电厂至经开南区供热建设项目{专项债}:5503万元,兴隆山项目112万元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负责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质量按照规范、图纸施工,认真检查施工图纸及现场施工材料,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反应情况,采取措施克服施工中的复杂工艺施工,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竣工验收及审计资料,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监理资料。
2.6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计结束为止。
2.7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8项目适用范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监理业绩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3 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无在建监理工程;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以外的任意一个专业即可),监理员 2 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 号文件的要求。)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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