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平科兴前和煤业有限公司新建8000m3d矿井水处理站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山西高平科兴前和煤业有限公司新建8000m3/d矿井水处理站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GJZB-2025-06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高平科兴前和煤业有限公司新建8000m3/d矿井水处理站工程项目已由晋科司发【2024】11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山西高平科兴前和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山西根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西高平科兴前和煤业有限公司新建8000m3/d矿井水处理站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M1401010786000299001
2.3 项目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原村乡前河村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新建2×4000m3/d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内容:建设厂房1300平方米、值班间、控制间、设备安装间、厂房及办公用房;主要设备为一体化过滤器、超滤装置及其他附属设施。
2.5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150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周期14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
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采购: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主材;
施工: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后续服务等。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不分标段:本标段所包含工程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联合试运转、竣工图编制、人员培训、售后服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
2.7总投资额:约1900万元
2.8质量要求:
设计: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等) 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拥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