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四期(二)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高教园南二街等2条路道路及管线工程(监理)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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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四期
(二)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高教园南二街等2条路道路及管线工程(监理)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四期
(二)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高教园南二街等2条路道路及管线工程(监理)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审)〔2021〕28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未来科学城置汇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沙河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道路总长度为1067.406米,城市支路,红线宽30米。随道路同步实施新建雨水管线1185米,最大管径1800毫米;新建污水管线553米,最大管径400毫米;新建给水管线1144.5米,最大管径300毫米;新建再生水管线1097.5米,最大管径200毫米;新建燃气管线535.5米,最大管径300毫米,压力等级醒梗恍陆ǖ缌芟�1225.5米,规格为12φ150+2φ150毫米;新建电力隧道1157.5米,规格为□2000*2300毫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11485.21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548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燃气工程、电力工程(土建)、交通工程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
2.6 其他 本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约11485.21万元,其中:施工合同估算价约9571.01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安全管理风险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