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2025年区级排水管网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吉林市2025年区级排水管网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勘察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S20250425FJSZ04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2025年区级排水管网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市2025年区级排水管网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5】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改造dn300-dn2000Ⅱ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线154315米,改造dn300-dn800Ⅱ级钢筋混凝土污水管线35124.5米,混凝土检查井3649座,预制混凝土雨水口3962座,管沟恢复522509.47平方米,雨水分流管道错接口改造14处。采购排水防涝设备24台/套,其中采购4.5立吸污车2辆、8立吸污车2辆、清洗吸污一体车1辆、抢险人员、设备运输皮卡4辆、应急强力排水车2辆、普通射水车1辆、卫星电话9台、清淤机器人1套、移动发电车2辆。主要涉及昆明街、黄旗街、丰满路、顺德街、新开街、广西街等110条道路及21个小区。
2.2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及配合服务等。
2.3建设地点:吉林市船营区、龙潭区、丰满区、高新区。
2.4计划工期: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6月9日,总工期2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勘察规范及技术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行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单位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