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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25 数据编号: 8168072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海南黎安镇区砂质岸线修复项目EPC(含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安镇区砂质岸线修复项目EPC(含施工图设计)(项目名称)已由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陵行审批【2025】240号(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海洋生态修复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含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潟湖东侧的黎安镇镇区沿岸。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提质改造、沙滩整理、补沙等,建设规模为修复岸线长约1709m,沙滩修复面积为8.30万m2,补沙量6.17万m3:并对现状污水管进行改造,长约254m,具体包括泵站、管线、收集处理池等,同时美化检查井8个。(具体以施工图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内容(最终以双方签订的EPC总承包合同内容为准);
2.4.招标控制价: 19276800.00元 ;
2.5.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7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73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
(1)施工图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最终以双方签订的EPC总承包合同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1设计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海洋行业(沿岸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施工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相应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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