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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28 数据编号: 813487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北京树脂及构件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施工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树脂及构件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树脂及构件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    已由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中航高科【2025】1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民泰路16号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改造建筑面积10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平方米,地上1层,地下0层,建筑高度12.2米,跨度30.5米。    合同估算价    4067.13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206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联调联试、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工程总承包(EPC)。    
2.5  其他    最大跨度约30.5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     资质,    投标人近5年具有以下业绩要求: a.设计业绩要求:具备已完成的投资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投资额是指建安费或设计概算金额); b.施工业绩要求:/。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3)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公司(含牵头人);
(4)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
(5)申请人为联合体的,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联合体牵头方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除联合体协议书)。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限制投标单位名额。
3.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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