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市丰南区中心城区综合管网工程项目—丰南区东华及瑞丰钢厂中水利用工程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唐山市丰南区中心城区综合管网工程项目—丰南区东华及瑞丰钢厂中水利用工程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唐山市丰南区中心城区综合管网工程项目—丰南区东华及瑞丰钢厂中水利用工程一期工程EPC已由 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唐山市丰南区中心城区综合管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的批复丰审批投审字[2023]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占比0%,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唐山市丰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唐山市丰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代理机构为唐山鑫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唐山市丰南区中心城区综合管网工程项目—丰南区东华及瑞丰钢厂中水利用工程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0815.61765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0732.384359万元,设计费83.2333万元。建设规模:新建泵站及改造泵站、城区段(西南环线、惠明街、华通街、迎宾路)、汇丰大街(华通街-唐丰南路段)、城区外段(范彭线-东华钢厂、新房子西-瑞丰钢厂)。城区段管道长度为4934.723m,汇丰大街管道长度234.77m,城区外管道长度为7195.721m,总长度为12365.214m。建设地点:唐山市丰南区。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0815.617659万元,包括工程费10732.384359万元,设计费83.2333万元。
2.3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资质(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 其他:/。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