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厂区净水构筑物裸露管道、设备设施等防腐翻新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厂区净水构筑物裸露管道、设备设施等防腐翻新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采购人决定对该项目开展采购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厂区净水构筑物裸露管道、设备设施等防腐翻新
二、采购内容:对厂区内裸露在外的钢构件、排泥车、管道、出水堰、阀门、钢铁结构楼梯、浓缩池管廊的管道,以及生物预处理风机房、2号净水系统风机房等的泵组设备等进行除锈,并重新刷漆进行防腐翻新处理。(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为准)。本项目须包人工、包材料、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预算包干费总价包干。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五、项目地点:广州市
六、标段划分、工期、交易限额:
1.本项目划分为 / 个标段。(如没有划分标段则打“/”)
2.工期:施工工期6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交易限额:456671.11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46003.66元。
七、邀请交易意向单位合格条件:
1.交易意向单位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2.交易意向单位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②投标人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③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