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屯海清淤扩建工程人工岛整改方案补遗书
大屯海清淤扩建工程人工岛整改方案
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现对“大屯海清淤扩建工程人工岛整改方案”做如下补遗修改: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2主要服务内容,原为:针对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典型案例“大屯海建设人工岛”的问题,本着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环境影响最小的原则,提出经充分科学论证的技术、经济、环境合理的整改方案,持续改善大屯海生态环境质量。
修改为:针对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典型案例“大屯海建设人工岛”的问题,本着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环境影响最小的原则,提出经充分科学论证的技术、经济、环境合理的整改方案。
二、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资质要求,原为: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专业资信证书及按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9号令《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且项目咨询专业为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独立法人。
修改为: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专业资信证书或按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9号令《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且项目咨询专业为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独立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