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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30 数据编号: 8158780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福建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中的丹桂河北侧(兴华路)排水及配套工程(一期)设计公告

 
 
 
 
招标公告(格式)1.招标条件
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7220701100114009的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中的丹桂河北侧(兴华路)排水及配套工程(一期)设计已由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关于同意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浦发改[2023]基字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中的丹桂河北侧(兴华路)排水及配套工程(一期)设计;
2.2.建设地点:浦城县城区;
2.3.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属于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子项目之一,项目位于浦城县南浦街道。先行实施路段北起于金正路,南至丹桂河,涉及改造长度约1600米。现状道路宽25-30米;
2.4.投资总额:人民币20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4598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等其他服务。
2.5.2.内容:2.5.2.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工程等专业工程设计(不含外电设计);
2.5.2.2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满足本工程的道路工程、排水(箱涵)工程、管线工程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待定年待定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待定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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