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公告
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5)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配套资金和医院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设置住院床位 168 张,建筑面积 28124 平方米,包括门急诊综合楼、动力中心、垃圾污水处理站等基础设施工程。
2.2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学院路以东、星光大道以南、凯源驾校以西、九分沟以北;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划分2个标段;
1标段:施工、2标段:监理;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