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尤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三期工程初设阶段勘察设计公告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尤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三期工程初设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尤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三期工程初设阶段勘察设计已由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尤发改基〔2025〕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尤溪县水利工作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其他,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资金70%,其他30%,招标人为尤溪县水利工作站,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尤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三期工程初设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三明市尤溪县;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总规模:17.99万立方米/天,其中提升改造7座规模化水厂,改造输水管道总长度72195米,改造配水管道总长度817872米及户表改造等附属设施。水厂改造主要针对水厂絮凝沉淀池、滤池、加药系统自控系统等进行提升改造。其中输水管道:改造DN700-DN200输水管16293米,采用球铸铁管;改造DN700-DN300输水管375米,采用钢管;改造DN700-DN80输水管55527米,采用PE管。配水管道:改造DN600-DN150配水管36519米,采用球铸铁管;改造DN800-DN32配水管10700米,采用钢管;改造DN300-DN25配水管770653米,采用PE管;项目建安费约5.12亿元;
2.3 产业类型: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含尤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三期工程初设阶段的勘察、测绘、设计(含概算),施工期服务,参与各阶段验收等;
2.5 最高控制价:355万元;
2.6 质量标准:
(1)工程勘察质量满足勘察规范相对应勘察阶段的要求,满足工程初步设计深度及相应阶段项目审查的要求;
(2)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及批复;
2.7 服务期限: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