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EPC)工程项目(EPC工程标段)、(监理标段)公告
锡林浩特市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EPC)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15250220250428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锡林浩特市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EPC)工程项目 已由 锡市发改字(2023)445号、锡市发改字(2025)150号文件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锡林浩特市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内蒙古北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锡林浩特市分局 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锡林浩特市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EPC)工程项目
2.2.项目地点:锡林浩特市东北,距市中心约6km,位属锡林浩特市北部工业区以东、国道G3003北、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以西、锡林河支流漫滩以南。
2.3.建设规模:本工程红线面积110.08万平方米,其中G303国道以北红线面积85.31万平方米。湿地功能区面积61.61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厌氧塘24万平方米、垂直潜流湿地8.0万平方米、兼性塘1.424万平方米、表流湿地26万平方米和好氧塘2.188万平方米等。
2.4.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8462.18万元;(其中:(EPC)项目资金:8361.14万元;监理费:101.04万元)
2.5.计划工期:2025年6月10日至2026年11月30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EPC)工程标段:
⑴、施工企业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企业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⑵、投标人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及一名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环境类相关专业副高级(含副高)及以上工程师或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参与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监理标段):
⑴、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监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