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黎川县黎资中型灌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公告
黎川县黎资中型灌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川县黎资中型灌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人为黎川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抚州市黎川县黎资中型灌区境内。
2.2建设内容:黎川县黎资中型灌区建设项目为中型灌区,主要建设内容灌排工程设施改造与提升(水源工程、输配水工程、排水工程等)、信息化建设、管理设施建设等,预计总投资约2.25亿元。
2.3招标金额:本次招标金额为482.00万元。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的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项目相关的设计服务。
2.5设计服务期限:工期为79天(签订合同后25日内完成前期勘察、地形测量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在20日内完成,可研报告评审后修改在7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在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评审后修改在7日内完成)。
2.6标段划分:1个勘察设计标。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水利行业工程地勘、测量和设计相关规范及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相关专题报告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5)投标企业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信用(水利勘察设计企业)用户,并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提供承诺函】。
以上第(1)至(4)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扫描件加盖公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清晰可辨;第(5)条需投标人自行打印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第(6)条需投标人自行出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函至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