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沂市2025年骆马湖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扶持项目施工公告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新沂市骆马湖搬迁群众安置区扶持项目建设处实施的新沂市2025年骆马湖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扶持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省级资金,已落实。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新沂市。
(2)工程总体建设内容:①瓦窑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雨水管道长966m,新建村庄下水道长约570m,配套建筑物1座。②马陵山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污水管道长645m;铺设村庄道路1.061km;新建蔬菜钢架大棚约2200平方米。③新店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泵站1座,拆建渠道1042m,配套建筑物5座;铺设村庄道路1.528km。④窑湾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泵站2座,新建渠道1675m,配套建筑物5座;铺设村庄道路4.225km。⑤草桥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整治水塘1处,新建渠道长约544m,配套建筑2座;铺设村庄道路2.517km。⑥棋盘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泵站1座,新建渠道长170m,渠道暗管整治长436米,配套建筑物6座;铺设村庄道路2.138km。⑦港头镇生产开发标准厂房工程:新建钢结构标准厂房1座,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配套雨水管道等附属设施。总投资约1915万元。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磕谌荨�
(4)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若不能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在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项目经理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阶段(通水、泵站机组启动)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投标申请人(牵头人)业绩:投标申请人自2022年4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900万元的水利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完工(或竣工或县级)验收资料扫描件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
(4)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建造师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6)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