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池北区集中供热工程运营提升项目-超低排改造电力标段招标公告
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池北区集中供热工程运营提升项目-超低排改造电力标段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CBS20250429FJSZ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池北区集中供热工程运营提升项目已由20240801220900031084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省长白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超低排改造电力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池北区集中供热工程运营提升项目-超低排改造电力标段。
2.2建设规模: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池北区集中供热工程运营提升项目-超低排改造电力施工。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包含全部施工内容。
2.4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长白山管委会。
2.5工期:2025年6月6日-2025年8月30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应同时包含“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资金、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企业,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2.吉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执行;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类似业绩一项(以完成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