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山市浑江区2023年和2024年冬季清洁供暖项目-浑江区2023年度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项目编号:ZMW-2025-0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山市浑江区2023年和2024年冬季清洁供暖项目-浑江区2023年度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已由浑江发改审批字【2025】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白山市浑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地方配套及居民自筹,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白山市浑江区2023年和2024年冬季清洁供暖项目-浑江区2023年度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工程;
2.2建设规模:2023年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为4.7万㎡,共计540户;外墙四面粘贴80mm厚EPS板,共432户,建筑面积为37538㎡,改造外墙面积为37538㎡;东、西、北三侧外墙粘贴70mm厚EPS板,更换单框双玻塑钢窗,共54户,建筑面积为4821㎡,改造外墙面积为3374.7㎡,更换单款塑钢窗面积为2024.82㎡,东、西、北三侧外墙粘贴70mm厚EPS板,南向增设附加阳光房,共54户,建筑面积为4641㎡,改造外墙面积为3248.7㎡,增加南向阳光房面积为648㎡。
2.3招标范围:白山市浑江区2023年和2024年冬季清洁供暖项目-浑江区2023年度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白山市浑江区下辖农村;
2.5计划工期:自2025年 6月10日至2025年 8月31 日,共82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限价:649.542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施工企业须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业绩要求: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