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2
招标名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2025年城市建筑修缮与拆除工程、城市环境整治维修工程等建筑零星工程项目
是否为电子标电子标
招标编号N530100202500238001
代理机构
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5-12 09:00:00
招标文件获取结束时间2025-05-16 17:3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5-22 14:10:00
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5-05-22 14:10:00
招标文件答复截止时间2025-05-22 1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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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2025年城市建筑修缮与拆除工程、城市环境整治维修工程等建筑零星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KCGC-2025-09642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项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2025年城市建筑修缮与拆除工程、城市环境整治维修工程等建筑零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AUTOTEXT? input15 \* MERGEFORMAT ,招标人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 AUTOTEXT? input16 \* MERGEFORMAT 。本项目为《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规定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项目估算价未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限额,现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本项目的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磋商范围:完成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2025年城市建筑修缮与拆除工程、城市环境整治维修工程等建筑零星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为及时处置各类临时性突发任务,数管案件,市容市貌整治等零星工程(如更换、修复井盖、沟盖板、雨水篦子等工时费;修复墙面或路面工时费;补植补种或绿地覆盖工时费;交通广告设施工时费;高空案件处置工时费;其他案件处置工时费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范围为准),招标人不保证成交人的业务份额,请各磋商申请人自行考虑风险;
2.2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
2.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单个项目工期以招标人的实际委托时间为准。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5招标规模:总费用控制20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按实际发生结算;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7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
3.4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